2011年3月31日,由北京市消协发布的53钟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中发现,近一半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飞利浦、雷士照明、富士龙、法莱克等多种品牌节能灯存在虚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
飞利浦节能灯虚标上黑榜。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市灯具市场、超市随机购买。样品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7个省市的33家企业生产或经销的53个装配E27灯头的636只节能灯(每个样品由12只节能灯组成),其中部分样品在产品的包装上未标注能效等级标志,在测试过程中,未标注能效等级标志的样品按照国家标准的最低要求即能效等级3级进行评价。这些样品基本覆盖了节能灯的主要产地及生产厂家,基本代表了目前北京市场销售的主要节能灯品牌,比较试验结果反映了在北京销售的节能灯商品的质量状况。
结果显示多数样品未达企业明示水平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测试,53个样品中有28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占总样品数的52.83%;按照企业产品明示值与实测值进行对比,636只节能灯中,灯功率指标未达到产品明示值的占总数的72.3%,初始光效指标未达到产品明示值的占总数的24.4%。比较试验结果表明,知名品牌节能灯样品质量相对较好,一些小品牌和低价的样品质量较差;大部分样品实测性能都未达到企业明示水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谐波测试中 科明等11个品牌不合格
谐波是电路在工作中产生有害的高频谐波电流,这些高频谐波电流会通过公共电网对其它用电设备以及电网本身造成危害。电流谐波过大,将会使设备发热、损耗增大,使用寿命缩短,甚至发生故障或烧毁。本次比较试验53个样品中有42个样品谐波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79.25%;有11个样品该指标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20.75%,它们是:星星之火牌18W节能灯、CIDA牌9 W节能灯、科明牌9W和15W节能灯、法莱克牌9W和5W节能灯、鸿金王牌20W节能灯、亚明牌7W节能灯、紫月照明牌9W节能灯、华曰牌9W节能灯、富士龙牌13W节能灯。
功率及初始光测试雷士照明多产品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节能灯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得大于15%。经测试,53个样品中有36个样品灯功率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67.92%;17个样品灯功率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30.08%,它们是:飞利浦牌5W节能灯(实测12只节能灯功率均超过6W)、省 给你省牌11W节能灯、美源牌18W节能灯、星星之火牌18W节能灯、CIDA牌9W节能灯、科明牌15W节能灯、雷克照明牌13W节能灯、法莱克牌9W节能灯、鸿金王牌13W和20W节能灯、亚明牌9W节能灯、紫月照明牌18W节能灯、华曰牌9W节能灯、富士龙牌12W和13W节能灯、吉豪照明牌9W和11W节能灯。
初始光效是评定节能灯能效水平的参数,是反映一个节能灯产品是否具备节能效果的重要指标。本次比较试验,一个样品由12只节能灯组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12只节能灯中不得高于 3只初始光效未达到标准最低要求的数值。经测试,53个样品中有40个样品该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75.47%; 13个样品初始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24.53%,它们是:nvc雷士照明牌5W节能灯、省 给你省牌11W节能灯、星星之火牌18W节能灯、CIDA牌9W节能灯、科明牌9W节能灯、雷克照明牌9W和13W节能灯、法莱克牌9W节能灯、欧逊照明牌11W节能灯、紫月照明牌9W和18W节能灯、富士龙牌12W节能灯、钜豪牌13W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中,大部分样品测试的12只节能灯初始光效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本次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并不理想,据专家介绍,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某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故意高标功率,或用低价质劣的元件装配,致使产品质量根本达不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二是企业对节能灯所使用的关键部件如电子元件、灯头、灯管等采用外购的方式,而企业本身缺少相应的控制能力,使得产品的最终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三是企业对电磁兼容的要求,缺少相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四是企业缺少产品生产的相关技术能力,对产品的最终质量控制不力;五是节能灯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使得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灯生产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检测的飞利浦等品牌的节能灯
提醒消费者
1、消费者购买节能灯可参照我会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以免购买到劣质节能灯产品。
2、消费者挑选节能灯时应注意:优质节能灯外观光洁,做工精细,无气泡,灯管内的荧光粉涂层应细腻,无颗粒,呈均匀白色,通电点亮灯管后,灯管发光应均匀,无明显黑斑,无闪烁,如未使用就出现灯管两端发黑现象,则为劣质产品。
3、消费者购买节能灯应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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