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常用法规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推荐律师

陈兆港 律师
手 机:18605310330
0531-88552110
E-mail:chenlvshi@126.com
QQ:377925844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龙奥大厦南临[乘车路线]
律所简介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律师事务所。律所严格按照国际律师事务所模式组建,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和紧密团队协作,目前在职员工70余人。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龙奥为众多的当事人提供了各行业领域的法律服务。
    龙奥以仁德为本,刚正为魂,追求卓越,超越自我为所训;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法律实施,追求公平正义为宗旨;以养天地之正气,法古今之完人,集天下之大成,创一流之业绩为奋斗目标。。......>>更多
山东律师信息港收费标准
一、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计算收取费用:(具体点击查看)
二、办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候审,6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点击查看更多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3-14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Copyright @ 2011 shandong148.com All Righi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济南龙奥律师事务所
电话:0531-88552110 联系人:陈兆港律师
本站网络实名:济南知名律师|济南律师信息港|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首页-山东律师 山东知名律师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