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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3-08

 

 

  • 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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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

  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具体职权。

  对职权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特殊情形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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