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常用法规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推荐律师

陈兆港 律师
手 机:18605310330
0531-88552110
E-mail:chenlvshi@126.com
QQ:377925844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龙奥大厦南临[乘车路线]
律所简介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律师事务所。律所严格按照国际律师事务所模式组建,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和紧密团队协作,目前在职员工70余人。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龙奥为众多的当事人提供了各行业领域的法律服务。
    龙奥以仁德为本,刚正为魂,追求卓越,超越自我为所训;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法律实施,追求公平正义为宗旨;以养天地之正气,法古今之完人,集天下之大成,创一流之业绩为奋斗目标。。......>>更多
山东律师信息港收费标准
一、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计算收取费用:(具体点击查看)
二、办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候审,6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点击查看更多
济南律师会见一人也行,但最好是两人
作者:ceo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6-11
律师会见一人也行,但最好是两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是否必须是二人,一人会见是否违法,始终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羁押机关要求律师会见律师必须是二人,甚至要求二人都必须是承办律师,否则不让会见。羁押机关自然有羁押机关的道理,但是律师却有律师的苦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但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否一人会见,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律师法》都语焉不详。既然依法可以委托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那么为何不允许一名律师会见?

  近年来,关于律师会见形成的共识是,律师会见一人也行,但最好是两人。

  首先,律师一人会见可以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

  办理刑事案件,会见是律师的重头戏,律师不仅要会见,而且要多次会见,而众所周知,羁押场所多设置在城市外围的边远地区,律师会见往往需要长途跋涉。若律师是异地办案,律师的差旅费又常常是当事人的重大支出。有的当事人之所以只聘请一位律师辩护,而放弃聘请两位律师,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经济状况不理想。一位律师的开销当然会小于两位律师的开销,对非重大疑难案件一位律师会见,无疑会减少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从立法层面来讲,既然法律允许当事人聘请一位律师辩护,那么允许律师一人会见是顺理成章的,自然有其合理性。

  其次,律师二人会见可以减少律师执业风险。

  羁押机关或者律师协会鼓励律师二人会见自然有其道理。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负的有命案,有的会企图借律师会见之机逃跑。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冤情重大,但是多年未曾昭雪,在律师会见时有的会情绪激动,甚至失控。而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精神不太正常,情绪波动时也可能会对律师发起攻击。在这些情况下,律师二人会见,安全系数会大大增加。尤其是,在律师会见时是否有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是否有传递纸条“串供”等违法情形,若一个律师会见有时就是浑身有嘴也难说清,而两人会见就多了个证明人。

  最后,律师会见不要苛求二人都是承办律师。

  律师会见最好有两位律师一起会见,安全比挣钱更重要。当然,有的羁押机关要求两位律师都必须是承办律师,这就缺乏道理可言。主张二位律师会见主要是基于安全的考虑,那么要求其中一位是承办律师足矣。有的案件当事人只聘请了一位律师,无从生出另外一个承办律师,纵然是聘请了两位律师,两个承办律师不见得恰好同时有时间一起会见,若出于安全考虑就只能让律师助理或者本所或者他所的律师协同会见。实际上在异地办案时,有实习律师或者当地他所的律师协同会见,这种方式会见会大大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支出。有的羁押机关担心非承办律师之外的人是案外人,会担心串供,这种担心似乎不是过虑之忧。但是,律师自有《律师法》约束,律师有保守案件秘密的义务,其他律师参与会见应无大碍。至于担心案外当事人的亲属混入羁押场所,羁押机关在办理会见手续时,可以通过查验律师证,就会将案外当事人的亲属关在羁押场所之外。

  总而言之,律师会见既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多会见,又要注意会见安全,尽可能由两位律师会见。

Copyright @ 2011 shandong148.com All Righi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济南龙奥律师事务所
电话:0531-88552110 联系人:陈兆港律师
本站网络实名:济南知名律师|济南律师信息港|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首页-山东律师 山东知名律师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